欢迎来到云豹! 请登录 | 免费注册 英文版
快件查询Express mail inquiries

批量查询请换行(最多5个单号)

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

作者:admin时间:2026-06-14

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

 

一、总则

 

制定目的:为加强快件安全管理,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,妥善处置违禁物品,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,特制定本规定。

适用范围:国内快件全部适用本规定;跨境进出口快件同步遵照海关出入境禁限寄法规执行,收寄前工作人员须提前告知寄件人特殊禁寄要求。

执行与公示:公司快件收寄、分拣、存放全流程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。本规定及配套《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》在营业场所、公司官网长期公示,作为收寄验视工作判定依据。

 

二、禁止寄递物品范围

 

禁寄物品主要包含以下类别:

1. 危害国家安全、扰乱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;

2. 具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害性、感染性、放射性等危及寄递安全的物品;

3. 法律、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。

注:具体品类详见附录《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》。

 

三、收寄验视管理

1. 验视要求:收寄时逐项核验内件,目录列明物品一律拒收;法律法规明令禁寄物品同步拒收;无法判定安全性的物品,不予收寄,并引导寄件人办理安全准寄证明。

2. 核心制度:严格落实收寄验视、实名收寄、过机安检三项法定制度,揽件时主动告知寄件人禁寄相关规则。

3. 异常件处理:信件存在异常可要求开拆验视(不得查验信件内容),拒拆则拒收;寄件人拒绝开箱验视,一律不予收寄。

4. 限寄物品管理:收取合规限寄物品,留存准寄证明,规范登记台账,台账资料归档保管不少于12个月。

四、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

1. 定期组织禁寄物品识别培训,留存培训签到、学习记录;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安全检查,按期完成问题整改。

2. 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、违禁品识别、应急处置培训,所有培训档案归档留存不少于12个月。

五、违禁物品处置流程

发现禁寄物品或疑似禁寄物品,立即停止发运、隔离封存、禁止中转,第一时间上报对应主管部门处置:

1. 枪支弹药、管制器具、毒品、易燃易爆品:立即上报公安机关,易燃易爆物品同步疏散人员、隔离现场;

2. 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、感染性物品:疏散人员、隔离现场,根据品类上报公安、环保、卫健等部门;

3. 非法宣传品、伪造证件、濒危野生物品、出入境违禁品、涉密文件、间谍器材等,分别上报公安、海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等对应主管单位。

所有违禁品须登记《禁寄物品处置台账》,上报回执、处置单据统一存档;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取证、物品移交等工作,留存相关凭证。

六、制度更新与责任管理

1. 制度更新:国家禁寄目录修订后,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场所、官网公示内容更新,并组织全员开展新规培训。

2. 员工奖惩:主动查获重大违禁品予以绩效奖励;违规收寄禁寄物品将依规追责,造成监管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。

3. 寄件人责任:寄件人隐瞒、夹带违禁品,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;多次恶意违规寄件人员列入黑名单,永久拒收其快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