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急通知
作者:admin时间:2012-04-06
紧急通知
致:各尊敬的加盟商/代理/所有新老客户
按照各国海关货物进口规则要求以及中国海关、商检、航空安检等部门对货物进、出口的规定,现再次重申:凡交接给我司的货物,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境外各国的相关要求,拒绝接收进、出口国禁止或限制出口和进口的物品和不符合航空安全要求的物品,具体请参照海关总署颁布的《禁止出口货物目录》和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》,同时我司亦不接受液体、白色粉末、烟草、毒品、鲜活动植物、仿货、古董、珠宝、贵金属、矿石、稀土等、石棉、石墨、钞票及有价证券、军火及其零件以及管制刀具等、国家保护动植物之皮草及其制品、人体及器官、遗骸、骨灰、淫秽物品、反动言论物品等、放射性物品、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气体等一切不符合航空安全要求的物品。一经发现,货物销毁且运费不退。若被境内或境外相关部门查扣,而造成没收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的由寄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,若构成刑事、犯罪等行为的,亦由寄件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
另外,对于无法打开检查的物品或无法鉴别的物品,恕不接受。凡交接给我司的货物,必须详实填写“云豹运单”,随货必须提供机打发票(3份),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详实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高价低报,货物中不能夹带不同内容的发票。所有因申报问题导致进出口国海关或相关部门扣押或罚款的,均由寄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。运单上的寄件人信息必须填写齐全,包括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详细地址、联络电话,若寄件人为个人的,请在运单上注明身份证号码。
特此通知,请务必严格遵守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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